只需提供银行账户,帮助取现,就可轻松“躺赚”。碰到这类诱惑,一定要果断拒绝,当心被诈骗分子利用,成为违法犯罪“工具人”。
揭东
2月10日,埔田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,依法传唤非法出借银行账户嫌疑人于某接受调查。经查,于某今年2月将名下银行账户借给他人接收钱款,后帮助取现,从中非法获利。出借期间,于某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。
目前,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。
揭西
2月3日,揭西警方在普宁市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陈某。
到案后,陈某如实供述了其为获利,于2024年10月将名下2个银行账户借给他人接转钱款的犯罪事实。其间,陈某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。
目前,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。
惠来
2月11日,神泉派出所将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人员胡某抓获。
经审,胡某对其以获利为目的,于2024年12月提供名下2张银行卡给他人接收钱款,并帮助取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出借期间,胡某银行账户涉及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。
目前,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。